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
和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将于2023年3月31日截止
请尚未办理申报的单位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不予延续许可。对于未通过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的劳务派遣单位,将列入劳动监察大队双随机抽查检查名单,予以重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