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保局全面推进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工作
2月7日至2月13日,市医保中心深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通过走访调研、举办培训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推进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工作。
为全面实现国家医保局DRG/ DIP 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医疗机构全覆盖”目标任务,2021年以来,徐州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推出“35+1+X”基层医疗机构DRG倾斜支付改革办法,有效破解了基层医疗机构适应DRG困难大、大医院技术虹吸防范难的困境,有力配合了分级诊疗,增强了基层技术能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改革试点一年来,“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益初步显现。今年起在全市具有住院资质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
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构筑了维护农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等重要任务,是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与此同时,也存在着医务人员少、专业能力弱,没有专门的病案室、编码员,信息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一级医疗机构DRG付费改革已经成为实现三年行动计划“四个全覆盖”目标的关键一环。
市医保中心将针对改革实际,通过收集梳理常见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组数据分析、常态化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各项经办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