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社:涉及泰州市就业创业,这四项补贴您申领了吗?
为更大力度促进在外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留乡就业创业,更好服务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需求,泰州市、市(区)人社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创响江苏 创富泰州”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政策服务系列宣传工作。
咨询地址: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洪泽湖路66号)及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23-86606553。
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800元/人。
申请流程:申请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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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企业新录用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
补贴标准:按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
申请流程:申请人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后,可向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委托培训单位代为申领。经市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对申领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或代为申请培训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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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企业职工获证当月和申领当月失业保险均正常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获证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平台工作网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校验通过。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1200元/人、1500元/人。纳入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账号登录。
2.依次点击“服务”-“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完成申请。
(二)现场申报
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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