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门诊医保待遇
本市门诊统筹采用”两段式”保障模式
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直接进入个人自付段,由个人自付
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付
个人自付段和共付段均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充个人自付部分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500元
年度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支付:
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就诊:在职人员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在二级医疗机构及本市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在职人员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
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在职和退休均报销90%
在其他一级医院就诊:在职和退休均报销80%
2023年镇江市门诊统筹待遇
举例:
在职参保人员小张,36岁,2022年缴费基数为51000元,按新政策,个人账户按2%划入为1020元,往年账户无结余。因为病情需要去某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共发生门诊基本医疗费用8000元。
原来的医保报销政策:(1)当年账户报销1530(原账户划入为3%);(2) 门诊自付段为2000元需个人现金自付;(3) 医保原报销流程为:总费用8000元-个人账户1530元-自付段2000元=4470元,再按全省最高基层报销比例90%报销,4470元X90%=4023元个人现金自付4470X10%=447元
现在的医保报销政策:(1) 直接进入门诊自付段,个人账户资金仅抵扣;(2) 门诊自付段大幅度下降为800元,可用个人账户资金抵扣;(3) 医保现报销流程为:总费用8000元-自付段800元 (用个人账户抵扣)=7200元,再按90%的基层报销比例,7200X90%=6480元,人现金自付7200X10%=720元 (用个人账户剩余的220元抵扣部分),小张只需再现金自付500元(为计算方便,预设账户余额为参保人全年账户余额)
原政策:小张医保报销费用为1530元+4 023元=5553元,个人现金自付2000元+447元=2447元
新政策:小张医保报销费用为800元+6480元+220元=7500元个人只要现金自付500元
综合以上计算对比
新政策可多报销1947元,小张个人现金自付也少了1947元。
如果是退休人员门诊,当年账户高于在职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仅为500元,大大低于在职人员标准,个人负担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