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人社:本月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调整啦!
根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从2023年1月起调整。具体为: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 24042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由于2022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目前尚未公布,待该数据公布后,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再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并进行多退少补。
请各缴费单位注意以下几点
1、2023年1月结算期已按最新的缴费工资上下限暂行标准(上限24042元,下限4494元)开展结算,请各缴费单位注意2023年1月份月度结算金额,缴费账户留足扣款资金,避免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
2、2023年各缴费单位开展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后,会对已缴费月份重新启用缴费基数,多退少补。请各缴费单位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