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人社: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 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2023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行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3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 2023 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 年1 月11 日至 2023 年3 月6 日
(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见附件 2)。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