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各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工作已启动
不限学历!
不限原职称!
不限资历年限!
不限论文!
只要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
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
本次考核认定是对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本人专业能力、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自主申报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学历层次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二)无职称或职称层级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三)无论文,或者论文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四)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
(五)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在镇江工作的留学回国人才、港澳台地区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六)符合贯通要求,在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中获得奖项的高技能人才。
(七)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申报要求,从党政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网报时间和地址
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
网报时间为 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申报人员可登陆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或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才人事栏
(https://www.jssrcfwypt.org.cn/web/cdsu/rcfw/gr)(https://www.jssrcfwypt.org.cn/index/?functionId=AF6116F3C97EC0ADE053651E480AC77B)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2份,网报审核通过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到相应受理机构。
申报专业
工程、农业技术、药学、工艺美术、艺术、乡土等。
考核认定导向和要求
(一)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急需紧缺人才不拘一格的选拔,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但须具备特别突出的品德,能力业绩已达到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破格条件要求,足以弥补其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缺项,能够支撑其跨系列跨层级晋升职称,否则不得申报。
(二)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一种特殊的职称评价渠道,是对我市现行职称评价体系的有益补充,学历、资历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经济师(含农业经济师、人力资源师、知识产权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等职称系列(专业)不得申报。
(三)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是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申报人员须为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考核认定的职称系列(专业)须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其能力、业绩成果须与申报及从事专业紧密相关。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申报。但乡土人才专业作为特殊的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考核认定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应高于我市现行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评审条件,并得到社会和业内专家广泛认可。
(三)申报人员所从事行业,国家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网上下载)一式2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
(二)申报人员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人才)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员取得的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六)《网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承诺书》。
纸质材料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须真实准确。其中,申报职称系列(专业)和名称请参考《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名称对应表》(附件2)。
(二)为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报送材料中的2~6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3,网上下载),粘贴在个人材料袋上。
(三)报送材料中的2~6均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考核认定结束后材料一律不退回,保存一年后销毁。通过考核认定的人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1份)及证书文件按报送渠道退回申报人单位所在地人社职称受理部门。
资格条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我市各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镇职称办〔2022〕32号),登录“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右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具体资格条件、申报指南、装订目录、表格下载等可查询“职称服务”、“政策文件及资料”等栏目。
申报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时间流程
9月26日-10月31日
网上报名
11月8日前
纸质材料报至辖市区人社局
11月11日前
统一报至镇江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其他说明
(一)申报镇江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二)申报人员在填写《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时,应主要填写应用效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均须真实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由市职称办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记录期从发文撤销之日起算。
(四)推荐专家撰写推荐意见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据充分,如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意见的,一经查实,将记录专家诚信档案库。
联系方式
丹阳市:丹阳市人社局501室专技科(丹阳市凤凰路85号),电话:86571177;
句容市: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1楼5号窗口;电话:87319016;
扬中市:扬中市专技科(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西路2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室),电话:88324598;
丹徒区:丹徒区人社局四楼专技科(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电话:80896028,80896029;
京口区:京口区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11号柜台(镇江市京口路18号),电话:88051566;
润州区:润州区人社局一号楼301室(镇江市御桥巷1号),电话:81988339;
镇江新区: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号窗口(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电话:87055833 83373332;
镇江市: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镇江市运河路7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6办公室),电话:8440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