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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缓缴实施方案

江苏社保2年前 (2022)发布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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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施方案,从7月起对除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参保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征3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费用。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郑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政策,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处处长杨义森现场答记者问并接受采访。

该方案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重要举措。由市医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3部门,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缓缴期间不会产生滞纳金,不影响本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7月份已缴费的单位,将会从10月份应缴费款中抵扣,缓缴期限顺延为8-10月。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于2022年12月补缴到位即可。

据统计,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市4.8万家中小微企业,预计缓缴费用总额近11.43亿元,对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运行压力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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