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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人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纾困政策来啦!

江苏社保2年前 (2022)更新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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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 困 政 策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广大企业负担,释放资金压力,助力援企稳岗,我市将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01:

哪些项目可以办理缓缴存储?

  202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工程签订施工合同(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或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且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至2022年9月30日。

02:

怎样办理缓缴申请?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向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常人社发〔2022〕53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流程审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申请,存储申请表上备注“暂缓存储工资保证金”和缓缴期限。

03:

缓缴期结束后怎么做?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缓缴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规存储工资保证金或开立保函、保证保险,并将存款协议书副本(保函、保证保险合同正本)送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04:

 缓缴期发生工资拖欠了会怎样?

  缓缴政策实行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依规予以惩戒并作为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的重要依据。

05:

 缓缴期结束后存储期限如何认定?

  按照《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常人社发〔2022〕53号)规定,存储期限不得短于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期,具体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申请表上注明的期限为准。

06:

 逾期未补缴会怎样?

  逾期未补缴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07:

 哪些项目不适用缓缴存储?

  按照《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常人社发〔2022〕53号)规定应当提高存储比例的,不适用暂缓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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