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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发现店员不主动提供发票或发票清单与实际购买药品名称不符怎么办?

江苏社保2年前 (2022)发布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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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解答

陈女士在常熟某药店买药后,店员没有主动给购药发票,经过沟通后,店员最后提供了发票,随后,陈女士又发现发票明细和真正购买的药品名称不一样,遇到这类情况应该怎么办?

答:

(1)按照最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定点零售药店须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如果店员未主动提供购药发票的,参保人可向店员索要购药发票。

(2)如果参保人员买药时,发现发票明细与真正购买的药品名称不一样,参保人可通过电话、信件等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因为该零售药店可能存在医保药品目录对应错误或者串换药品的医保违规行为。

如遇到以上情况,可致电:常熟市12345热线;常熟市医疗保障局举报电话0512-52311391;常熟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举报电话0512-52711041。

信件或直接来访:地址:常熟市富义路6号  常熟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科)收,邮编: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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